壹、計畫依據:
一、行政院96年7月23日院授研展字第09600152471號函函頒之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。
二、內政部97年1月8日台內秘字第0970006808號函函頒之內政部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。
三、內政部98年7月28日台內秘字第0980142737號函修正之內政部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。
四、內政部99年3月31日台內秘字第0990065242號函修正之內政部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。
貳、計畫目標:
配合政府建構安全幸福、弱勢照顧、服務便捷的施政理念,提供老人完善的服務與全人的照顧,創造優質且專業、舒適、溫馨之照顧服務。對內將「全面品質管理」觀念落實於服務中,並善用資訊科技,提昇資訊化服務;對外則積極結合社會資源,以滿足長者需求,照顧民眾福祉為依歸,期能朝本家「長者的天堂、員工的驕傲、全國的模範」之機構願景前進。
參、執行對象:本家全體員工
肆、執行期程:
自民國100年1月起至民國100年12月止,計1年。
伍、計畫內容:(下載檔案:北區老人之家100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)
陸、執行步驟:
一、本實施計畫之研定,係由本家為民服務相關人員參與,除參酌民意調查結果及民眾陳情資料外,並廣納各方意見後所訂定而成,符合民眾期望與需求。
二、本家各單位得視為民服務工作特性,增加推動作法之具體化指標,並搭配年度績效評核作業計畫內容,擴大為民服務領域。
三、配合內政部查核計畫不定期辦理考核,並將考核結果傳送各課室,以作為服務改進依據。
四、本家100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實施計畫報部備查後確實執行。
柒、考核獎懲
一、本實施計畫考核作業如下:
(一)定期考核:依據行政院政府服務品質獎評獎作業計畫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(二)不定期考核:依據內政部年度不定期測試及查核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實施計畫查核結果及不定期考核結果將傳送各課室週知,俾利服務改進及未來提升服務品質參據。
三、本計畫執行成效搭配績效考評作業,列入年終績效評核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