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北區老人之家志願服務隊(以下稱志願服務隊)以熱心公益,關懷社會之善良風氣,塑造助人最樂、服務最榮之利他精神,擴大民眾參與,激勵民眾貢獻心智,相互策勉,踴躍投入志願服務行列,協助推動老人福利為宗旨。
凡年滿18歲,關心老人,誓志服務,具愛心、耐心者,皆歡迎參加召募,經評議合格者給予授證,成為志工;向隅者則邀請擔任志工之友,鼓勵參與老人服務工作。於每年12月辦理召募暨幹部改選,並於歲末召開年終檢討會議,擬定新年度的工作計畫,隔年1月舉辦隆重的授證典禮,並同時展開所有的服務工作。
志工隊由家主任擔任隊長,綜理業務,對外代表本隊。另置志工隊大隊長、副隊長各1名,由全體志工選舉投票選任,志工隊大隊長執行隊務,副隊長協助執行,任期均為1年,連選得連任1次。
志工依服務內容分為健康、莒光、惜福、愛心、美髮、安康、天青、社團與新店等9小隊,有其長長久久之美意。各小隊推選小隊長1名,超過10人的小隊並增置副小隊長1名,負責調派人力執行分配之服務工作,任期1年,無任期規定。
本隊成立之初跨小隊成立研發、活動、編輯、會計4組,各置組長1名,由志工選出適任人選,組員涵蓋全體有興趣支援的夥伴;95年考量服務業務,將研發與編輯合為1組,97年將編輯改為文書組;98年再將會計改為行政組。各組職掌如下:
志工隊組織圖